水蛭炮制后入藥,首載于《傷寒論》,“抵當(dāng)湯(丸)”方中所用水蛭均為“熬”。《金匱要略》中“大黃廑蟲丸”所用水蛭為“砂燙”。
古代水蛭炮制后入藥的理論依據(jù),概括起來主要有四點(diǎn):
一、防止水蛭“入腹生子為害”
明李時(shí)珍所修《本草綱目》中記載“此物極難修治,須細(xì)銼,以微火炮,色黃乃熟。不爾,入腹生子為害”。宋代《類證活人書》中也說水蛭應(yīng)“熬”,不然“水蛭入腹再生化,為害尤甚”。
二、降低毒性
古代諸多藥著中均稱水蛭有毒,如《本草綱目》中謂水蛭“有毒”,《本草經(jīng)疏》中更言其“有大毒”,于是都在尋求用各種炮制方法來降低其毒性,正如明代《醫(yī)學(xué)入門》中所言“凡藥用火炮、湯炮、煨炒者去其毒也”。
三、矯味
干燥水蛭腥味甚烈,令患者難以承受,因此便將炮制作為矯味的一種措施。早在漢代醫(yī)書中就記載,水蛭用“暖水洗去腥”。
四、研碎
水蛭為蟲類藥,研末甚難,經(jīng)炮制后則易于粉碎為末。
以上四點(diǎn)中,前兩點(diǎn)是古人視為最重要的依據(jù)。因此,水蛭炮制后入藥,才得以在千余年間沿襲下來,并少有違之。